引用参考文献是反映论文科学性及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体现,可以告诉读者某些观点、数据、内容的来源,用以增强证据链完整性、支持自己观点、驳斥文献的观点、方便读者进行查证等。但编辑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论文存在“标引不规范”、“引用别人内容不标引”或者“参考文献查不到”的问题,为防范学术失范,建议投稿时进行论文查重,同时提出以下建议:
1. 非自制的图、表,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者”(作者/期刊/书籍等)的“同意授权”,否则涉嫌侵权及抄袭。对于得到“同意授权”的图、表,需要标引参考文献并说明获得了授权。
2. 标引的参考文献应限于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的、发表于正式出版物上的原始文献,避免间接引用(阅读的文献中引用的其他文献),同时要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
3. 参考文献应是能够公开获取的,私人通信、未公开发表或在非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一般不应作为参考文献引用;会议论文、征求意见稿等应给具体获取方式,若不能获取则不建议引用;对于电子/网络/数据库文献资料的引用,应注明文献发布日期、引用日期及获取地址。
4. 对于具体数据、别人观点或某些代表性、争议性观点的引用需要标引参考文献(最早、最有代表性、最科学、最权威等),已公知公认的除外(但请注意本刊文献是面向医学这个领域的,并非局限于肾脏病学领域)。
5. 对于综述、Meta分析等基于文献的二次文献,强调文献的检全及检准,并且文献要新,应有近年文献(3年甚至半年以内)。
6. 对于别的文献内容(包括翻译内容)的引用,应以“句”为基准标注参考文献;除非从上下句能明显看出引用内容来源于同一文献,否则仍建议以“句”为基准进行标注。
7. 对于某些简化的具有特别意义的内容表达或需要强调、需要区分的内容(如NYHA分级标准、中国研究、USRDS报告等),可以以“词组”“短语”“数字”为基准标注参考文献,标注应尽可能靠近有关引文。
8. 参考文献的标引也不应罗列、堆砌,应有所筛选,以科学性、权威性、代表性、近期发表等作为筛选依据,尽量精简而又具有说服力。
9. 参考文献标注要采用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的数量宜以具体稿件类型、杂志要求字数来增减,但以不影响论点的证据链条为准。
10. 对于参考文献引用及标注的格式要求,建议参考本刊稿约和《生物医学期刊参考文献引用及其标注中学术失范的分析》(针对本刊情况,编辑2012年总结的一篇文章)。